南都讯 备受关注的广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长何靖受贿案,近日由深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今日将在深圳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何靖也是近年来广州公安系统落马的最高级别官员。
今年56岁的何靖从法医干起,历任花都市公安局局长、增城市公安局局长、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分局局长。案发前,何靖担任广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在市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名单上排第四位,分管单位为指挥中心、科技通信处、出入境管理处,联系单位为越秀分局。
检方指控,何靖在上述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本人单独及伙同其妻子黄某虹(另案处理)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626万元、港币67.4万元、美金1万元。由于何靖分管治安,这些钱不少来自其分管范围内的休闲娱乐业老板。
南都记者调查发现,在何靖受贿案中已查明部分涉及娱乐场所老板至少4名,而涉案寻求其提拔的公安民警中不乏有关单位领导,其中包括白云公安分局林某伟副局长。涉案金额最大的梁某灿和麦某坚,目前都已进入司法程序,案件暂未宣判。
检方指控
贿从何来
充当夜场保护伞
●周某为白云区京海宾馆内部×夜卡拉O K俱乐部股东。何靖利用其职务便利,为周某经营该娱乐场所提供帮助,多次收受周某贿赂共计人民币42万元,港币6万元,另伙同妻子黄某虹收受周某贿赂港币20万元。
●吴某忠为广州××拓展物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曾经营“××居”休闲中心,“×水一方”桑拿休闲会所。何靖利用职务便利,为吴经营这些休闲会所提供帮助,收受吴某忠贿赂11万元。
●劳某荣先后经营广州颐×大酒店豪门夜总会、花都云×大酒店豪门夜总会、广天大厦新×华酒家等。何靖利用其职务便利,提供帮助,收受贿赂港币11.4万元。
●林某光是“皇家××饭店”、“××公馆”老板,何靖利用职务便利为其经营提供帮助,收受贿赂人民币17万元。
收钱助下属升迁
●王某勇曾与何靖有隶属关系。何靖利用其职务便利,为王职务升迁提供帮助,收受王某勇贿赂31万元。(王某勇升迁过程:白云区龙归派出所所长—白云区太和镇派出所所长—白云区太和镇党委副书记)
●林某伟与何靖曾有隶属关系。何靖利用职务便利,为林职务升迁提供帮助,多次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20万元。(林某伟升迁过程:白云区同德派出所所长—白云区棠景街派出所所长—白云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周某与何靖曾是隶属关系。何靖利用职务便利,为周在职务晋升和工作调动以及周的亲属工作调动方面提供帮助,收受周某贿赂人民币12万元,并伙同妻子黄某虹收受人民币2万元。
●徐某基与何靖曾是隶属关系,为搞好关系多次向何靖行贿共计人民币8万元。(徐某基升迁过程:白云区石井派出所所长—白云区同和派出所所长)
●1996-2008年间,何靖利用职务便利,为还是花都民警的麦某坚在承包经营广州市公安分局花都分局下属企业、投资入股企业,职务升迁及家属工作安排上提供便利条件,收受麦某坚“分红”、“感谢费”等共计人民币320万元,港币4万元。
靠车牌业务受贿
●黄某洪为广州市白云区人和机动车检测站法人。何靖利用其职务便利,在“新车上牌”、“旧车过户”等业务上为黄提供帮助,多次共收受黄贿赂人民币60万元。
收钱为案件说情
●梁某灿为白云区双岗物业公司老板。何靖利用其职务之便,多次为梁及其家属提供帮助,还为其朋友在案件说情方面提供帮助(其朋友钟某以窝藏罪一审获刑8年,重审后改判3年)。为此,何靖收受梁某灿贿赂人民币85万元,港币26万美金1万,伙同妻子黄某虹收受梁伟灿贿赂人民币11万元。
何靖其人
升迁
为分房进入公安系统 法医做到市局副局长
1984年,何靖从广州医学院毕业。没有像其他同学一样做赤脚医生,何靖选择参加公安工作,在(原)花县公安局担任法医。理由是,当时公安局能给他提供婚房。
此后16年,何靖一直在花都任职,先后任(原)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原)花县公安局副局长。1993-1999年,何靖任职当时的花都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知情人士称,广州市公安系统领导多是搞刑侦出身,像何靖这样法医出身的比较少见。
花都年鉴记载,1997年5月花都暴发暴雨洪灾,何靖带领100多名公安干警深入重灾区五联村30多个小时,现场指挥干警救灾,并亲自动手刨挖被埋群众。
2000-2002年,何靖任职增城市市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其间增城市公安局荣获2000年度“全国优秀公安局”称号,是广州市公安系统第四个获得该称号的单位。同时,从2000年起,增城市看守所开始为期三年大规模的重建和扩建,2001年被省公安厅指定为全省监管系统警务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
2003年至2005年11月14日,何靖任职白云区区委常委、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其间白云区开展“严打”整治行动取得较好效果,刑案数量有所回落。2003年,白云分局还被评为全国严打整治优秀单位。
2005年11月14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任命何靖为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随后几年,何靖又被任命为广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同时兼任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
为人
精力旺盛但脾气暴躁 喜欢和上级领导合影
对何靖的为人,警队中褒贬不一。在白云区公安分局与何靖共事过的民警介绍,何靖在业务上绝对是把好手,办事雷厉风行,非常有魄力。一名在市局工作的警员说,由于何靖在市局时主管宣传工作,日常事务繁杂,但何靖展现出旺盛精力和很强的业务能力。很多警员称曾接到深夜开会的通知。
很多人认为何靖比较有个性。这也体现在穿着上。2009年11月23日上午,一些市民在市政府门口集体反映番禺垃圾焚烧厂选址,何靖带队前往现场维持秩序。“当时他留着短平头,戴着一副黑墨镜,身着一件黑色皮夹克,站在市政府1号楼的一个制高点上,注视着下面的一举一动。”一名身在现场的记者对此印象深刻。
何靖脾气暴躁,多数警员对此都认同。何靖经常当众对下属破口大骂,满嘴粗口。被他用来砸下属而损坏的烟灰缸和手机等,不在少数。有民警说:“他不当你人看的,根本没有尊重可言。”遇到分管部门更换领导,何靖一定要将对方收拾得“服服帖帖”。某次开会,见一名副处级领导走神玩手机,何靖立即发飙:“还想不想做啊?”
何靖的办公室里挂着他与上级领导的合影。同事称,只要有上级领导来广州视察,何靖总爱凑上去照相。一次,一名上级领导来广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宣传处抽调荔湾公安分局一名民警帮忙拍照,拍的多是局长与上级领导的合影。待上级领导一走,何靖就指着这名民警大骂:“睇大唔睇细(看大不看小),你还想不想做啊?”
生活
长期与多名女子有染 爱好文学曾出版小说
据广州市纪委的通报,何靖还长期与多名女子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知情人介绍,除了元配黄艾虹,何靖至少跟四名女子有染,甚至生下孩子。“大家都清楚的是天河某幼儿园园长,为他生了个儿子,现在已经好几岁。”据称,该女子与何靖的关系已近20年,至今未婚。何靖为她在珠江新城买了套房。
坊间传闻,何靖落马正是与这名园长情妇有关。因两人经常一起在小区散步,周围人多知道两人关系。举报人因竞聘上岗与该女子产生矛盾,于是将何靖举报。知情人士称,何靖与元配黄艾虹育有一女,已工作。何靖对园长情妇所生的儿子非常疼爱,每次与其通电话,暴躁的脾气马上缓和。不过,南都记者未能从官方核实到这些内容。
与传闻形成对比的是,何靖爱好文学,被誉为市公安局“一支笔”。他还曾著书两本。第一本是他亲自撰写的小说《猎狐》,2009年由群言出版社出版。第二本是他参与主编的报告文学作品集《雨雪映警徽》,2008年由花城出版社出版,反映的是广州市公安于2008年春运时期“战风雪,保春运”英雄事迹与工作实况。
南都记者还在《公安研究》杂志上查阅到何靖发表的两篇论文。其中一篇为《创新社区警务治安管理机制研究》。另一篇则以增城新塘镇大敦村“6·11”事件为案例,分析酿成此类群体性事件的深层因素和应对处置策略。
何靖,男,56岁,中共党员,广东德庆人,研究生学历,二级警监警衔。自1984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先后任(原)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原)花县公安局副局长,(原)花都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增城市市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白云区区委常委、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等职务,现任广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同时兼任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
落马过程
2012年8月12日广州市公安局就“8·11”花都区劫持女童案召开发布会。作为新闻发言人的何靖并未出现在发布会现场。
8月26日广州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证实何靖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
9月20日广州市纪委通报,何靖于2003年至2012年担任白云区公安分局局长、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等职务期间,涉嫌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巨额贿赂;长期与多名女子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涉嫌严重违纪。
统筹:南都记者 谢亮辉
采写:南都记者 谢亮辉 陈万如 吴笋林 郭启明 郭锐川 沙龙 李能忠 张钊 刘军 实习生 金素凡 黄秋霞
广州地区读者详见AⅡ叠
(原标题:何靖今受审)